一个诺厨。乖巧的诺厨。
花蛾激推中。

【原创】郊岸边浮世选·“掌外明珠”三十三层(序)



窗子外的天空也无非就这样,由蓝再变红,由红再变黑。如果住得低一些,倒还能看见大地上水般来去的人脸,抬起头来,说不定还有对楼缥缈的住户。但这层楼高。“高处不胜寒”,气候冷,人情也冰冷,所以血液嗜温的人也都唯恐避之不及,更别说喜好群居的蟑螂和老鼠之流。楼里是干净的,也是蛮荒的,它白得像纸片一样,好似城市里的南极大陆。

干净而且寂寥,反过来说,寂寥而且干净。南极再怎么白净,也有企鹅和海豹嗷叫不绝,我虽然不会像那样嗷叫,却是这城市南极的唯一适存物种。

我不相信达尔文那套物竞天择的理论。它在诞生伊始就已经被赶进了动物界,因为自人类文明建立伊始,绝大部分人类都像我一样,已经把“环境挑选生物”倒了过来。当我扭过头去直摁下电梯的最高层的时候,那位售楼小姐绝不会料到这层首屈一指的公寓会成交得如此利落。我丢下在我身后咬着嘴唇的售楼小姐,立刻冲出阳台,呼吸着只属于三十三层的空气,眼里竟然冒出一股酒气来。

说身体能够产生酒精当然是天方夜谭,就连高中生物老师也会暗自垂泪,但我凝视着窗外,确实感到一股朦胧的醉意。这座叫“掌外明珠”的公寓打着“采光好且物价低”,骗得不少不谙世事又不善算计的毕业大学生抱着用脚丈量生活的距离的心态拎着手中钞票远渡重洋,来到这鸟不拉屎的郊区边界线一探究竟。而等待他们的,却是为城郊结合部的老油条所震惊的,从平平八层个头的郊区里拔地而起的,是令这个边陲地带感到贫穷的三十三层的“掌外明珠”公寓。

距离不是问题。S城城区的轿车排着队假装路过,直到视野尽头出现的庞然大物让他们瞠目结舌,纷纷摇下车窗来。小卖部活了,服装店活了,摩托厂活了,连和它比邻而居的那根烟囱也开始喷起了烟,但只有一个地方没有活,或者只活了一半,就是把房地产业做成旅游业的“掌外明珠”自己。因为它太高了。

而我对它心驰神往。我是人堆里总浮于水面的鱼,当我需要响亮地呼吸时,我便巴起脖子,一开一合地仰望着天空。从小父母就觉得我不是脖子有毛病,就是脑袋有毛病,于是不轻也不重地用手打在我的脖子和脑袋上,但是我仍然一想呼吸便巴住脖子,可见这是和勃起一样无法被治愈的生理性需要。脖子像雷达,帮我搜寻着可以触手摘星的高台——于是我在售楼小姐惊讶的目光下,摁下了三十三层。

“当然,这里的采光是首屈一指的优秀..”她略带歉意的微笑和未竟的话头甚至让我感觉到了欺骗。

但毫无疑问她是一个笨蛋,她无法领会三十三楼的奥妙,这就是为什么她是售楼小姐而我是三十三楼的住客。

我不相信达尔文的物竞天择学说,纯粹是因为在人类界完全无法适用。但我并非因此完全否定人类界存在的规律,因为我的智慧也无须上帝安拉或是佛陀给予。我相信人类界也有与自然界相通的规律,那就是弱肉强食。这点达尔文也提出来了,但是我的独特,正在这第二点:那就是吃与被吃才是决定强弱的标准。马克思说,有吃才有经济,有经济才有政治,有了政治才有社会。但又因为我也不是绝对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以我也懒得评论。但我知道吃与被吃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样重要。草木吃泥土,泥土被草吃,被草吃过的泥土如粉如沙,吃过泥土的草垂涎欲滴;羚羊吃青草,青草吃羚羊,被羊啃过的草皮残缺不齐,啃过草地的羚羊膘肥体壮;老虎吃羚羊,羊被老虎吃,被老虎吃掉的羚羊一命呜呼,吃掉羚羊的老虎肠满胃足;病菌吃老虎,老虎被病菌吃,被病菌吃掉的老虎身腐骨烂,吃掉老虎的病菌黑泛油光。饱足与残缺,推动着世界走向更新的意义:若在有泥土而没有羊的地方,草就是一方的霸主;若在有草而没有老虎的地方,羊就是一方的霸主;若在只有羊而没有病菌的地方,老虎便是一方的霸主。所以草在蔓延,羊在奔跑,老虎在捕猎,病菌在分裂,都是为了去吃而规避被吃,寻觅着霸主的“一方”。而到了人类文明的世代,吃与被吃貌似淡出,但实则是进化了。捕猎收集未必能吃饱,唱歌跳舞未必不能吃饱;疲于奔命未必不会被吃,坐享其成未必一定被吃。并不是吃与被吃淡出了人类社会,而是人类社会搅浑了吃与被吃的规则。人类花亿年离开了简单的丛林法则,却自己制造了更为复杂的文明法则,从部落到皇帝到首相和主席,“吃而不被吃”的空间也在不断坍缩,为了这点而汲汲营营的人类想必若回首一看,必定会陷入长久的困惑之中吧。

但这都和那时的我没有关系。此刻我倚靠在阳台上吹着风,俯瞰着三十三楼高台下矮小的郊区街道,在不知来源的酒精的催化下,忘记了思考。我的目光远在八米郊区平均个头之上撒着娇,翻滚,撕咬,蹦蹦跳跳,吮吸着空气里的甜美,忘记了咬着嘴唇的售楼小姐,忘记了人类的命运和困惑,忘记了达尔文和羊和老虎和青草,忘记了丛林法则和文明法则,忘记了我引以为傲的理论。如果我有喝酒的资质,那一定是在眼睛上,从视网膜逼来的醉意,让我的眼睛畅快地大笑起来。

试问,当你在笑的时候,还有什么会比吃进一只苍蝇更加恶心呢?

我的眼睛吃进了苍蝇。当我的眼睛满面红光,拿出把世界舔遍了的热情继续极目远眺的时候,一股寒意忽然从视网膜处传来。我的脚后跟向后打了一个踉跄,醉意从全身仓皇逃窜,我手无寸铁地看着几乎是同时出现的,金光璀璨的巨大建筑物。

S市最大的电视塔叫做得金阁,是S市的地标建筑,也是S市的市中心。它的地标性与中心性不仅因为它名字的来由——通体恶俗至极的漆黄涂装过于耀眼,也因为它S市无可撼动的高度。曾有一位从大城市归来的高利贷商人, 在某个楼盘竣工剪彩的演讲上,向他的业主——同时也是父老乡亲们动情地讲述这一个传闻,说即使在远在天边而高楼林立的A市,若是在异乡的天台上足够仔细,也能看见它烂俗至极的金光闪耀。

这个楼盘就是“掌外明珠”,这位高利贷商就是这个楼盘的房东。但这是后来我入住以后才知道的事情。当时懵懂无知的我,只晓得在原地,勉力撑着自己吓傻了的身体。

如果我身后那位售楼小姐看到我当时的蠢样笑话我一通,我也绝不会责怪她不通人情。但这完全是出于她无知——这就是为什么她不是三十三层的住户,也就是我。因为三十三层的住户绝没有想到,在他苏世独立的幻想乡,在他的视线可以自由飞翔在S市郊区清新空气的上空,竟然会直直地撞上现实的壁垒,竟然在每一次自由的畅想时,都会遇见象征着工作与劳累,压迫与加班的地方,我自由的囚笼,我每日必经的泥淖——一位晚间电台主播自由之梦最后轰然粉碎的地方。

我冷静了,但冷静只会让人看见更多的东西。我冷静地看见得金阁电视塔的周围还有其他的建筑。电视塔周围的商贸大厦,投资中心,S市市医院,外来投资的购物中心,它们像城墙一样排列着,以得金阁为中心,弧状地一级级向下矮去,俯瞰着逐渐被挤出城市之外的城郊混合带与郊区无意识地矮下去的个头,而斜睨着这其中唯一的怪物,和在这怪物肩膀上的唯一的三十三层住户的,终于冷静下来的我,这就是S市的市中心建筑集群。

这时冷静下来的我终于想起了我一以贯之的理论:吃与被吃。

我以为我找到了我的领地,我的眼睛和思想可以蚕食我目所及一切,但那不过是我以为。我的思想与目光可以翱翔在郊区乃至城郊混合带,但最终它们总会撞上屹立在边境的市中心建筑群,告诫着我这并非我的地盘。得金阁电视塔庄严矗立,它不是苍蝇,它是眼儿崩——有脑瓜崩,就应该有眼儿崩,弹痛了我的眼睛以后还会告诉我:小子,你的胃口还不够。

我站起了身,重新向着太阳下照耀着的得金阁电视塔的东边慢慢瞥过去,我的心里数着目光挪移过去的秒数,计算着郊区与城郊混合带低矮的个头的数量,计算之后,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彻底冷静了。它仍然金光闪闪,但现在似乎没那么可怕了。我冷静的脑瓜现在告诉我售楼小姐正在等着我的答复,同时也正看着我的狼狈样子。我的胃口确实不够,它们同我的钱包一样干瘪。但若什么都不装,才是傻瓜。我转过身去,用异乎寻常坚定的眼神盯着已经等待许久的售楼小姐,她百无聊赖的眼睛突然对上我的目光,眼里冒出一团疑惑的气来。于是我放心了,掏出手机,拨了最近一个来电。

二十年前,当我的父母挽着我的手,不顾红灯的阻拦义无反顾地穿行在车与城市里,只为了看刚刚竣工——也就是漆完那一层极烂品味的金漆的得金阁电视塔的时候,他们就告诉我,这个城市最贵的是房子。他们不是什么金融专家,也没得到巴菲特的指点,但他们诚恳的口气,和我眼前金光闪闪的高大建筑物,竟让我相信了这一点。所以,从我五岁那年起,我的零花钱就再也没能到我的手上。买糖的也好,买汽车人的也好,充值游戏点卡的也好,给学校背后兜卖女明星写真的老头的钱也好,那些从我的同学手中不断流走的钱,被一栋幻想的房子给截在了水龙头里面。我没有哭,也没有闹,我不屑地看着围簇在老头身边的那些如饥似渴的中学男生,心说:而我将会在不远的将来,得到世界上最贵的东西。

为了这个盼头,我让一个叫智天的朋友去取来了我费心已久积攒起来的存款。从硬币到毛票到整钞,到银行卡到信用卡到基金,我让他帮我统统装在一个大袋子里。这并不是我不知道一张薄薄的卡片在POS机上一刷所带来那种短暂的快感,我所求的是一场终结。不仰仗瞬间的暴力,而是缓慢却确实的积累,应当鼓鼓囊囊的是我二十五年来积攒的全部人生。若只是看着它,我的眼睛或许都会湿润——我将会在不远的将来,得到世界上最贵的东西。

“我正在上电梯,”智天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很快的。”

我心里一点都不着急,只是有点不爽快,但我还是答应了他。

“开门呐!”紧接着是门铃声轻快短促地响了几声。售楼小姐刚拉开门,他便大摇大摆地走进来。

“先生——”一旁的女孩子着急忙慌地说,但他摆了摆手,“一伙的。”智天向我的方向努了努嘴唇。“我来帮他付钱。”

如果他这时候眼睛朝着我看,他一定会发现我此时的表情变化得多么迅速。智天摇晃着自己一头发橙的金发,穿着印着“谢/主/隆/en”的白T恤和牛仔裤,脸上挂着笑。他的手里竟然空空如也。

“喂——!”我冲他叫了一声。他终于转过头来“喔”了一声,恭恭敬敬地说:“老师。”

“这种关头不要顺遂你那不良的嗜好!”我此时一定很生气。原本听到他从电梯上来时,我已经略有不快。但徒步搬运我的历史的美感,本也不强求他感受。但他此时竟然两手空空,神情普普通通,甚至还疑惑得很。我生气地怒视着智天,售楼小姐和他面面相觑了一会,他才反应过来,捶了自己手心一下。

“喔——!”

“我已经在楼下付掉了啊。应该先告诉小姐的。”

“前台怎么可能收我那一袋有零有整的硬币?”

“那些太麻烦啦,”智天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打印单递给售楼小姐,接着小步蹦到我身边,左手勾上我的肩膀,拿着一个硬硬的东西戳着我的肩。“喏,我帮你全部存到银行卡里面去了,一刷就搞定了。里面还有一万来块。”他接着拿起一种颇有讨好的口气说:“夸我一下吧,老师?”

我的史诗一般二十年的光阴被暴力糟蹋了,以至于售楼小姐结算完首付,开始介绍房子的具体情况时,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开发商,停车位,房产证,物业说明,水电用费,小区周边配套设施,交通位置,房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五证三书,我全都一股脑地给丢进银行的金库里去了。我感觉脚踩不到地板,眼前的售楼小姐翻飞的嘴皮在我耳边嗡嗡作响,我甚至抓紧了智天勾在我肩膀上的左手,却仍感觉到下坠。而当我感觉到智天的左手已经从我的肩上拿开时,他把一条卷好的纸和一个小簿子塞到我的手里。我这时才发现售楼小姐已经走了,只剩下了智天,他在不断把眼睛递过来。

这应该是房产证了。智天挺起胸膛,深吸了一口气,举起左手看了看表。

“快要五点半了,安栋。”他的声音很轻,像刚被揍过一顿。我知道他感觉有一点抱歉,虽然我什么也没说,但正因为我什么也没说。我走到窗户旁边,红色的太阳像一个囊袋,在山头搏动着,好像里头有着新生的婴儿。边上隐约还能看见金光灿灿的得金阁电视塔。我的手搭着窗台的边,智天在我身后站的有一点远。于是我说:“再等一会就走。”

我听到“呼”的一声,然后智天的脑袋也挤到窗户里。

“老师——”

“你神经病。我和你一样大。”

“但是我才不会浪费时间在看太阳上。”智天很诚恳地说。“我有一个朋友说,花时间去看日出和日落的,不是疯人就是哲人。你挺像哲人的。”

“这话是你自己说的吧。”

“你不是作家吗?作家就是哲人。”

“我只是电台主持人。”

“但是你总是说:电台稿就是你的作品。”

“谁会把晚间美食节目当做文学作品呢?”

“你啊。你不最喜欢讲吃和被吃的道理了吗。”智天把脑袋抽出来,转身去开门。“快点啦。播出事故的话,你自己的吃和被吃都难保证咯。”

我像没法钻出暖被窝的小孩一样,硬是沐浴在夕阳里,从“掌外明珠”的三十三层的窗户上,计算着从这里到得金阁电视塔的低矮的建筑的个头数,心里渐渐冷静下来。

我的三十三层,好歹还有这么一段距离。

我听见我这么喃喃自语。、

“吃和被吃之间,总要寻出一点意义来吧。”

我一时间竟然觉得那股醉意又从眼睛里涌上来。但这是清醒的醉,因为我才想起,这股醉意自那天我踏进这间房里,售楼小姐在一旁见我抽风的时候,已经似是而非地存在了一个月,而每次上涌,这句话总会不自觉地从我嘴巴里说出来。但是那天的夕阳还是那天的夕阳,囊胞一般挂在天边,里面似有婴孩蠕动。我站起身来,门铃又窸窸窣窣地响了一阵,我迈开腿脚去开门。

“老师!”智天拉着我,水一般地开下楼去,又猫进车里。他踩上油门,向着得金阁电视塔开去,车载电台里放着《绘声绘影》节目,是在我的节目之前的音乐节目,专门推荐一些电影插曲。那女人的声音一出来,我就知道是“玫瑰人生”。这时我不醉了。

“老师,我们到了。你还算准时!”智天帮我解开安全带,我抬头向上望,正是在夕阳下金光灿烂的得金阁电视塔。

于是我打开车门,背着我的三十三层“掌外明珠”,向着我的工作室,我的得金阁电视塔走去。

 /  热度: 9评论: 2
评论(2)
热度(9)
©托庇亚 | Powered by LOFTER